1.招标范围:涵盖普通钢制托辊、缓冲托辊、调心托辊、聚氨酯包胶托辊、防水防尘专用托辊、逆止托辊及配套托辊支架、密封组件等输送机配套托辊产品,具体品类、技术要求、规格型号以实际订单为准。
2.送货地点: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
3.周期:入围有效期1年。
4.结算方式:采取零库存管理模式,我司提供仓库,中标方货物暂存在内,我司保证货物完整性,货物使用后给予结算,如需返货,我司负责配合中标方办理返货手续。如双方终止合同或终止合作,中标方自行负责(返货)暂存在我司仓库的货物,装、运费自理。 按我公司出具《采购代管挂账确认单》开具全额发票入账后10日内付全款,电汇。
1.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),经营范围包含橡胶、胶管等制品生产、销售等相关内容。
2.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,能够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3.生产能力:具备托辊专业化生产线、检测设备,具备批量生产、快速供货及售后维修能力,严禁贴牌、外协代加工投标,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书,确保产品来源正规,质量合格。
4.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,无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及合同违约纠纷。
5.业绩要求:近3年内具备工矿、冶金、建材、港口等大型企业托辊供货业绩,需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、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。
6.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匹配的供货能力,仓储能力及物流配送能力,能提供及时、完善的售后服务。
7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主要技术质量要求
满足现场使用要求。
1.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:【2026年6月9日—2026年6月15日上午9时00分】
4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采购系统上发布。
5.联系方式
招标文件答疑人:于澜波15834415918 董丽鹤13844412711
技术答疑人:孙静加15834411366
6. 其他说明
6.1. 本次为供应商资格入围,不承诺具体使用时间,实际以备品备件科通知为准。
6.2.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、试用,不合格不予入围。
6.3.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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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辊供应商入围招标文件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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